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,进一步加强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,根据市委组织部《关于推进上海市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意见》(沪委组[2007]发字56号)文件精神,以及市委组织部、科教党委近期统一部署和要求,我校“上海市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”从2008年6开始启动。为切实推进好“上海市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”,现提出如下具体要求。
一、充分认识推进“上海市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”的重要意义
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,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,要以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,扎实做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,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素质。“上海市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”的指导思想是: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,运用信息化手段,实现上海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全覆盖管理;通过信息发布系统,实现上海基层党组织的扁平化动员功能;开发党内公共学习平台和渠道,进一步整合学习资源,服务全体党员。
1、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。“上海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”依托信息化手段,通过人性化、多样化和便捷化的服务方式,注重满足党员的多样需求,注重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,注重构建动态、高效的党员管理服务系统,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。
2、体现了改革创新的精神。“上海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”是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方式的调整和探索,它不仅仅是简单地把传统手段改为电脑管理,更是党员教育管理的一次改革、一次创新。
3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。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持久的任务,“上海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”对于建立先进性长效机制,特别是对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、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做法等方面,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。
二、认真贯彻市科教党委的部署和要求
做好“上海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”工作,必须严格遵循沪委组[2007]发字56号)文件(附件1)确定的指导思想、主要内容、基本要求、工作步骤,紧密结合我校的实际,确保“上海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”顺利推进。
三、工作小组
为保证党员电子身份认证工作按照科教党委时间安排圆满完成,学校成立工作小组。
工作小组组长:吴嘉敏 工作小组副组长:汪之和
工作小组成员:张登沥、许四杰、陈江华、岑伟平、施永忠、王明华、张继平、
齐亚丽、张宗恩、林 高、郭亚贞、林海悦、韩振芳、周 京
四、工作的具体要求
(一)、信息表采集对象及要求
1、对象: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所有党员(毕业班党员除外)。
2、要求:由各学院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书记负责组织本部门党员认真填写“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”,收集信息表并初审合格后交组织部,组织部根据CCPA进行数据核对。
按照填表要求,须由党员本人填写,确保信息准确性。
(二)、党员电子身份认证包含的对象及要求
1、对象
(1)本次电子身份认证包含的对象是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在职教工、离退休教工正式党员、预备党员;
(2)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人事代理人员正式党员、预备党员;
(3)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上海籍非毕业班学生正式党员、预备党员。
2、要求:以社保卡、居住证、临时居住证进行电子身份认证方式
(1) 属于本市常住人口的党员使用社保卡;
(2) 属于来沪人员的党员使用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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